昨日,长沙市医保局提醒市民:2019年城乡居民医保集中缴费将于2018年12月31日截止。明年4月1日后完成缴费的,参保人员当年个人自负比例将提高10%
长沙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提醒,明年7月1日后缴费的,将错过财政统一补助时间,财政不予补助;断档后第二年补缴的,自负比例也要提高10%。市民一定要记得按时缴纳2019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费
据了解,2019年城乡居民、高校学生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统一为:一般人员220元/年,困难大学生165元/年,低保人员、特困人员、建档立卡贫困人员、重度残疾人员(1级至2级)个人不缴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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