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春节过后是职工离职或者跳槽的高峰,带薪休假权成为劳保投诉热点

来源:耒阳人才网 时间:2016-03-04 作者:耒阳人才网 浏览量:
每年节后都是职工离职或跳槽高峰,一些在岗时不敢提,或是被用人单位忽视的劳动权益,也在此时被一些离职员工秋后算账。这不,节后刚开始上班,就有不少离职者到劳动监察部门咨询或投诉,其中,带薪休假权成为一个热点。

南京市劳动监察支队的金浩科长表示,根据《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》第五条和《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》第9条规定,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,也可以分段安排,一般不跨年度安排。但单位因生产、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,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。如果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,经职工本人同意,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。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假天数,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%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。需要提醒的是,这里的日工资收入的300%包含了当月必须支付的工资,也就是说,如果企业已经支付了劳动者当月工资,只需要额外支付200%的应休未休天数薪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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